1.稳定低生育水平。2014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3.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2%。,自然增长率为0.68%。,全市出生6105人,计划生育率94.2%,多孩违法生育率为0.48%。,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出生性别比为100.87,经省、绍兴市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实地暗访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误差。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开展国家、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遗传基因筛查工作,“七免三补”政策落实到人。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0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00%;免费孕前检查率95.02%,重点对象干预率99.09%,跟踪随访率99.09%,2014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42%。,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流入人口生育子女信息掌握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接收反馈率均达90%以上。
4.推进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征收实现职权网上明确、案件网上流转、监管网上实时、信息网上公开,做到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无重大恶性事件,无违规收费现象。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生特别扶助制度,2014年度符合奖扶条件的10465人,金额1004.64万元,符合特扶条件的627人,金额439.08万元,没有出现错、漏报,无上访事件发生。
5.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阳光计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共审批单独两孩660例,无信访事件发生。年初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科集中,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由法定的5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建设,提高计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