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中心在勇于担当中主动作为。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2844万元,处理处罚金额3397万元。积极做好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等“上审下”配合协调工作,全力完成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实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等同步审计项目7只。组织全市147家纳入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自查,并对51家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对查实的四大方面11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585万元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了“三公经费”的日常管理。
2.财政审计在计算机审计助力下进一步深化。实施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0只。开展地税征管情况计算机审计,促使1842万元欠缴、违规退税等税收追缴入库。对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有效盘活闲置财政资金2841万元,并促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10多个文件制度,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加强对民本、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完成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专项审计(调查)项目4只。
3.投资审计在综合监管中进一步强化。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96只,累计完成投资审计金额18.71亿元,核减及节约资金1.34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亿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649余条。依托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强化事前监督深度,事中监督力度和事后监督强度,注重部门联动,优化项目服务,不断提升政府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常态化考核,执行中介管理、协审质量、红黄牌考核诚信评级等考核管理制度,签订廉政责任书,强化对管辖范围内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监管。
4.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创新中进一步规范。对19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首次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进点制度,推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告知制度。深化年度报告和离任交接制度,出台了《嵊州市党政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试行)》,明确离任和接任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经济责任。修订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评价体系,引入调整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和采用不予评定等方式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创新载体和举措,进一步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