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抢劫市区明牌珠宝店的“蒙面劫匪”黄某(贵州籍)被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去年11月15日上午,黄某经事先踩点,手持斧头、匕首等工具,蒙面进入明牌珠宝店,用匕首对营业员进行威胁,并用斧头将柜台玻璃砸碎,劫得黄金项链9根,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同日下午,黄某带着劫得的9根黄金项链来到珠宝店附近的打金店销赃,被民警抓获。
北直街明牌珠宝项链被抢 1.5小时后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男子砸碎玻璃
11月15日上午,一男子脸戴面罩、手持利斧尖刀冲进北直街明牌珠宝抢劫。警方迅速出动,90分钟后,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当天上午9时40分,一位身穿深色夹克衫的男子进入北直街明牌珠宝店。刚入店里,他就用面罩将脸部遮挡住,一手持一把双面利斧,一手持尖刀,对店员大叫“抢劫”。随后,男子将珠宝店柜台玻璃砸碎,手伸进抽屉,抓了两把黄金项链后,立即窜进珠宝店后面的小弄堂逃走了。
民警接到店员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并进行侦查。离现场相距最近的巡逻民警于4分钟后首先赶到现场,随后其他警种也到达现场。由于案情重大,公安局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刑侦、技侦、网侦、视频、现场勘查五侦同步,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巡特警和派出所也增派警力加大街面巡查力度。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