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使用伪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诈骗了一工程公司49万元诚信金。近日,该男子以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陈某,我市一置业公司法人代表。2010年,我市一集镇有两块土地要拍卖开发,陈某与朋友去参拍,但没有成功。未拍得土地,陈某动了邪念,借用了由朋友伪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约了江苏常州一工程公司的老总李某,商谈这两块土地的开发事宜。陈某说,这两块土地开发项目的预算资金达9000万元。李某听了很是心动,又查看了陈某提供的一系列“文件”,更加信以为真,当天就与陈某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并拿出5万元现金直接交给陈某作为诚信金。根据协议书要求,李某要付诚信金100万元。几天后,李某又转给陈某44万元,这些钱加上原先的5万元及1万元开支,一共有50万元。李某本来想把余下的50万元诚信金也在几天后转给陈某,但被自己的一个朋友阻止了。
与陈某签订协议后,李某带着工作人员要进场施工,此时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向陈某追讨诚信金,但未果。去年上半年,李某向我市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6月,陈某自首,交待了基本的犯罪事实,公安局也在陈某处扣押了人民币49万元。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有自首情节,并清退赃款49万元,最后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49万元赃款也发还给了李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