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开“黑诊所”帮人看病,输液致一病人死亡,近日,于某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于某是安徽人,前年3月在开发区谢慕租了一间房子,在没有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在租房内开设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为招揽患者,于某还印刷名片到处分发。
去年8月6日,一直在我市做水果生意的河南籍男子魏某痔疮发作,就按名片上的联系方式与于某联系。于某连续5天到魏某家,对其输液治疗。8月10日晚10时,魏某接受输液时,身体出现异常,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学鉴定,于某对魏某输液的药物存在严重配伍禁忌,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因此于某的行为与魏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于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赔偿魏某亲人经济损失人民币近70万元。
男子"黑诊所"输液死亡 提醒: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8月11日凌晨,河南男子魏某在市区一“黑诊所”内输液时出现不适,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魏某,河南人,租住在开发区(浦口街道)谢慕村,因痔疮发作,在附近一家小诊所就诊输液。治疗5天后的8月11日凌晨1点,魏某在这家诊所输液时出现不适。随后,有人报警,浦口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魏某仍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了解,这家诊所是一家无牌无证、无消毒设施的“黑诊所”所有人为于某,38岁,安徽籍,此前一直以无证行医为业。一年前,于某来到嵊州,在谢慕村一个较为隐蔽的租房里开起了“黑诊所”。前来就医的,一般都是像魏某一样的外来务工人员,为贪图方便,他们平时有些小病小痛就去这家诊所就医。
因涉及非法行医,警方已对涉案的于某采取强制措施。魏某的死因及案件情况正作进一步侦查。
警方由此提醒:患病后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切勿贪图方便、便宜而去一些无证无牌的“黑诊所”看病。另外,如发现有人开“黑诊所”非法行医,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