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于某在嵊州开了一家黑诊所,河南男子魏某在其诊所治疗过程中丢了命。
于某是安徽省临泉县人,2013年3月24日,他在嵊州经济开发区谢慕村租了一间房,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魏某在租房内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为招揽患者,于某还印刷了不少名片分发给周边村民。
去年8月6日,在当地做水果生意的河南男子魏某因痔疮发作,按名片上的联系方式,和于某联系。于某连续5天到魏某家,给他输液。去年8月10日深夜10点,魏某输液时,感觉身体不适,家人立即将他送往嵊州市人民医院,同时联系于某。然而,魏某最终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人报了警。
经医学鉴定,于某给魏某输入的药物存在严重配伍禁忌,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从而导致心律失常,因此,于某的行为与魏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于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于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同时,于某还需赔偿魏某亲人经济损失69854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