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发展支出27.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1%。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嵊州·中国民间越剧节,越剧《马寅初》获中国现代戏曲突出贡献奖和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建成农村文化礼堂31家,送书下乡21000册、送电影下乡5073场、送戏下乡231场。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崇仁镇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目连戏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整顿无证幼儿园37所,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建成开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87.1%,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认定。顺利承办第十五届省运会射箭、散打和拳击比赛,成功争创省体育强市。新医院项目土建工程全面完工,新改建乡镇(街道)卫生院7家,完成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列入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农村重点联系点,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大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政策,新增各类参保人数5.3万人、城镇就业岗位1.6万个,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0%和20%,建成保障性住房740套。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嵊州”建设,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天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刑事发案率下降6.24%。加强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特种设备“三五”监管机制,安全生产两项指标连续12年持续下降。深化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推进重点信访积案领导包办制,妥善解决水泥厂职工身份置换等工作,信访总量明显下降。支持工青妇、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国防征兵、民族宗教、气象、老龄、档案市志、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不断加强。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6.1%,腾退办公用房2.6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切实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削减行政职权事项3156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三集中、三到位”机制,审批时限平均缩减9.6个工作日。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调整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实现与浦口街道合署办公。开展乡镇治理模式创新试点,基层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积极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及专项资金审计,开展往来款项清理整顿和“小金库”专项检查。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