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你是一位从业10多年的资深律师,对此有什么样的看法?
宋建明: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律师的执业环境也不断改善。律师是辩护人,律师制度和执业环境的改善,也是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
以前,我们会从网上看到一些新闻,有时律师办案需查阅案卷时会受到一些阻力。但现在在我市,这种情况基本不存在了,检察院新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我们律师只要有需要,随时可以去查阅案卷,而且更方便的是,现在案卷都有电子版,拷贝后就可以回办公室仔细阅读案卷。从这个方面说,保护律师的权利,就是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这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个内容。
另外,就整个社会法治建设来说,我觉得目前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我曾为一些未成年人辩护,发现这些案子中的未成年人都是法盲,“无知者无畏”,很多当事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犯了罪,非常可惜。因此,我希望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重任,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