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建民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法治嵊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嵊州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