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方:嵊州市长乐镇沃基(黄金仲)村经济合作分社。
2.租赁标的地名及四址:
大坑畈,四址:东至建国承包田,南至大路为界,西至天岗分水为界,北至一、二组为界。具体以实地踏看为准。
3.租赁标底分五期:
第一期为201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标底为¥30000.00元(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3000元(中标转为承包保证金,承包期满后归还,不计息);第二期为2025年2月15日至2035年2月14日、第三期为2035年2月15日至2045年2月14日、第四期为2045年2月15日至2055年2月14日、第五期为2055年2月15日至2065年2月14日,价款都为第一期的中标价。
4.租赁期限:2015年2月15日至2065年2月14日(伍拾年)。
5.租赁期满后的处理:承包期满后,承包者不得任何分红计酬,以后另行承包。必须保持种植物原状,不得挖掘转移买卖。
6.竞标人资质要求:凡有意向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
7.报名随带资料: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竞标方式:
(1)以公开竞标租赁形式(暗标,现金)进行,高者中标,低于标底价无效。
(2)如中标者中标后退标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000元及所投的款额,并重新组织招投标。
(3)合同的订立:①中标后七天内,双方签订合同;②如中标者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投标,并没收第一期全部竞标款和履约保证金3000元;③第二期承包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第三期承包款于203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第四期承包款于204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第五期承包款于205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
9.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
(1)报名、资料费为100元,概不退还;
(2)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沃基(黄金仲)村办公室。
10.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600元(陆佰元整),以现金方式当场缴纳,在招投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11.招投标会议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10:00时
招投标会议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220会议室或四楼会议室。
须知:招投标会议时随带现金进行竞标。
12.联系 人:吕传荣
联系电话:18268757691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