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软环境指数管理工作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4〕5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部门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4]9号)精神,现将2014年软环境指数和关键岗位跟踪督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56个市级部门综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