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交会开幕式
出台政策 推动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2014年12月5日,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旨在全面引导住房消费、着力推动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营造房地产业发展氛围,出台的《意见》规定,将调整预售规模和条件,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所有单体建筑均已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较大的,可分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但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申请预售许可范围内每个单体高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0以上,多层建筑达到主体结构1层以上。可分期工程竣工后,由开发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提出要求分期验收的申请,允许分期分块验收。
《意见》还规定可适当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今后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按“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确定;可降低土地增值税预缴额和新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土地增值税预缴从现在的5%下调到4%,竞买保证金由原来起挂价的30%下降为起挂价的20%;可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今后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迟至工程规划核实前收取;可缓缴商品房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金,经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金可延迟到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前缴纳。
同时,《意见》还作出了提高城中村改造非实物安置比例,优化审批服务,清理各类收费项目,鼓励将地下空间用于停车场建设,停止执行90/70政策等等规定。据悉,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
在这次房交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咨询台,每天派出工作人员在现场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为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个人消费,201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