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审计局对全市12个单位15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28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47条。查出违规金额8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365万元,上缴财政119万元。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该局创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方式,首次以集中进点形式代替分散进点,提高了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提升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和审计效能。同时,积极探索中层岗位经济事项离任交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评价体系。引入调整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政规定、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违纪线索并移送纪检立案且负直接责任等有关事项实行一票否决,采用不予评定(去年有5位领导干部因为个人或部分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此外,市审计局还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经济责任审计,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