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转向灯他要给他一个“教训”,结果致其轻伤,自己也获缓刑
徐某和吴某素不相识,只因吴某骑电动车转弯时不打转向灯,三轮摩托车主徐某趁超车之际故意“别”向吴某,致其受轻伤。近日,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去年9月初的一天,吴某骑着电动车,和徐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在104国道上前后行驶。忽然,前方的吴某在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拐弯,后方的徐某受到极大惊吓,于是骂了一下吴某。不想,吴某并不搭理,继续往前骑去。盛怒之下的徐某于是改变了原先的行车路线,一路跟随电动车。两车前后行驶一段路后,徐某忽然加快车速,从电动车的左后方超上,同时向右猛打了一下方向盘。徐某原打算是让吴某也尝一尝惊慌失措的滋味,不想没有控制好三轮摩托车,车斗部位将电动车及吴某一同撞翻在地。吴某全身多处擦伤,经鉴定为轻伤。
对此事,双方都后悔不已。徐某表示今后不会再如此冲动了,而吴某更是说,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