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碰到难题,“督警”来了 有矛盾要解决,“刑警队长”出现了
摘要:“警察”求某的真实身份是农民。在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求某以各种警察身份招摇撞骗4次,骗得财物价值计人民币9800元......
一会儿是“刑警队长”,一会儿是“绍兴特勤支队队长”,一会儿又变成“绍兴市公安局督警”,甘霖镇41岁的农民求某先后数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近日,求某被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分户遇难题,求助“督警”
姜先生是其中一位受骗者。去年5月初的一天,姜先生路过三江城,碰到了一位20多年未见面的小学同学。在同学的介绍下,姜先生结识了自称为绍兴市公安局督警的求某。
其时,姜先生刚好因家里办理分户的事碰到了难题,于是问求某能不能帮忙办理,求某当场答应。去年5月20日晚,姜先生与求某在新光制药厂门口碰面。求某先问了姜先生分户的一些情况,随后拿出一只空红包,让姜先生往红包里放点钱,说是拉关系用的。姜先生拿出800元钱放入红包,求某给姜先生写了一张收条。
几天后,姜先生收到了求某的微信信息,说分户的事无法办理。姜先生于是让他退回红包,但求某说钱已经花完。
与他人有矛盾, “刑警队长”说帮忙解决
再来说说另一位受害者钱女士。去年7月,钱女士在三江城一家店里,碰到了自称绍兴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的求某。事有凑巧,钱女士刚好与他人有矛盾需要解决,于是问“求队”能不能帮忙。求某很爽快地答应了。
当晚7时许,钱女士接到店主电话,说“求队”在店里有急事要借钱。钱女士想既然有事情托付,也不好拒绝,立即赶到店里。求某开口就向钱女士借2000元,钱女士口袋里只有500元,就全部给了他。
次日晚上,按事先约定,求某和店主到钱女士家吃晚饭,其间求某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印有“长乐镇人民政府”抬头的公文纸,在上面写了一些“综述情况”,称钱女士的事已办妥;又写了一个建行账号,说为办事出了很多钱,都是自己垫付的,让钱女士往这个账号里打钱,打多少钱女士自己看着办。钱女士当场答应了。
不过,钱女士没有立即把钱打过去,而是先到长乐镇政府询问相关情况,结果发现被骗。过了几天,钱女士接到了求某的询问电话,钱女士如实相告。见没骗成,求某对其进行威胁,还发短信恐吓。
据讯问,求某的真实身份是农民。在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求某以各种警察身份招摇撞骗4次,骗得财物价值计人民币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