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针对套房 市民首付压力减半
摘要:4月1日起,我市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家庭,购买住房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首付由原来要求的60%下调到至30%......
已拥有一套房子的市民,如想要改善住房,不久就可享政策利好。日前,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文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自4月1日起,降低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同时调低还贷利率。
首付降至三成
记者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了解到,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已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今年4月1日后,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家庭,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首付由原来的60%下调至30%。在贷款最高额度上,单职工为30万元,双职工是50万元。
以房款70万元的房子为例,按照原来政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为60%,即首付需42万元,再申请2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4月1日后,首付只需30%,即21万元,双职工家庭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49万元。对二套房购买者而言,新政下经济压力大大减少。
执行基准利率
除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的利率也由原来的基准利率1.1倍下降到与首套房一致,即执行4%的基准利率。
以夫妻双方申请50万元贷款、年限15年为例,原先每月需还贷3799.47元;4月1日后,月还贷金额降为3698.34元,每月可减少还款101元,15年可少还1.8万多元。
新楼盘和二手房申请上有差别
新政策对房屋的面积并无限制,但要求必须是套房,即普通住宅。不过要注意的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新楼盘和二手房在手续办理上是有区别的。对新楼盘,只要有备案,即可按首付3成、凭首付发票申请。如果是二手房,则需签订买卖合同及三证过户后才能申请。
截至3月24日,我市已向7395户家庭发放了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超过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