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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街道深化“五比”绩效考核促村级班子发挥作用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赵霞 2015年03月30日 

  为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责任性和工作积极性,嵊州市鹿山街道出台《农村主职干部及村级班子“五比”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倒逼村干部发挥各自职能,履职尽责,有效保障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在考核什么上,注重整体覆盖。将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班子作为“五比”绩效考核对象,按“比经济发展,比环境优美,比社会稳定,比运作规范,比班子合力”的“五比”内容对20项具体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该街道工作实际,对重点工作、环境卫生、“无违建村”创建、信访积案化解等8类重点攻坚、特色性、创新性工作实行附加分考核。通过将村主职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村常规工作和其他工作进行捆绑考核,确保全员干事、全面建设。

   二是在如何考核上,强调全面立体。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实绩评分为80分、民主评分20分,附加分另计。实绩评分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对照“五比”工作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制评分;民主评分由村民主评议会、街道工作人员分别对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处事公正性、民主作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测评打分,各占10分;重点攻坚工作、特色性、创新性工作以附加分的形式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同时,根据基层组织多发的几种乱象,明确了村主职干部闹不团结、长期外出、违规用地等13种情形的一票否决事项。

   三是在怎样运用上,突出树立导向分村主职干部和村级班子两个层面进行考核。对村主职干部,奖惩并重,将其报酬50%划定为基础性报酬,50%为奖励性报酬,以85、65分为界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考核结果,优秀和不合格村主职干部报酬差距达60%,对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按法定程序进行罢免;对村级班子以嘉奖为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可以用于村干部奖金。考核结果和切身利益挂钩力度更大,同时畅通了村主职干部下的通道,在村干部中树立了“以实际论英雄”的工作导向,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干事激情,给各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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