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人民法院,重点对存在第三方责任并且已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对象进行追讨。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发现存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第三方责任的案子交由人力社保局处理,由市人力社保局分步处理:一是直接追讨,如追回,基金追讨工作结束,并及时告知市人民法院;二是不能直接追回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该对象提出诉讼,交由法院处理。自去年9月份建立该机制以来,共查处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案子7件,涉及医保基金支付金额合计11.7万元,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追回9.7万元,人力社保局直接追回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