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
2.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绍兴市统一命题。
4.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考试办法按《嵊州市2014年体育中考方案》(嵊教体普〔2013〕38号)和《关于下发<2015年高中招生及体育中考调整意见>的通知》(嵊教体普〔2014〕30号)的精神执行。
5.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根据《课程标准》《2015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2015年绍兴市初中毕业学业评价文化考试补充说明》执行。社会·思品、英语、科学、数学试卷题型实行主、客观分卷形式,卷I为客观题,卷Ⅱ为主观题。为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采取网上阅卷。所有试题答案必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
6.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合计满分为77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各100分钟。
语文不测听力。数学、科学考试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思品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