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2015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公布
经村委会(社区)审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现将2015年新增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5月2日前向当地政府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3110043、83180343)。
说明:因部分乡镇(街道)调整,本公示仍按原区域公示,排序不分先后。
附件:嵊州市2015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