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嵊州法院提供)
21日下午,嵊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案件原本很普通,但却让旁听人员感到挺新鲜——法庭上没有往常从事记录的书记员,这一工作全程由录音、录像替代,这起案件庭审也只用了短短的13分钟就结束。
据了解,这是浙江省法院正在试点的庭审记录改革,嵊州市人民法院为试点单位之一,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广无笔录庭审做法,这一做法也走在全国前列。
嵊州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许多法院都存在案多人少的困境,而根据传统的做法,每场庭审都需要由书记员做书面记录,消耗了大量的时间。“书面记录毕竟需要一个过程,对此法官也要减慢庭审节奏;而庭审结束后又需要校对、签名等环节,消耗了许多时间。”该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像他们法院去年一年审理的案件近1万件,法院人手明显不足。
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庭审效率,去年9月,嵊州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列为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原先的庭审书面记录改为全程录音、录像。截至今年3月底,该法院刑庭共采用录音、录像记录案件166件,占到了同期结案数的七成。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容留吸毒罪、介绍卖淫罪等轻罪案件,当庭宣判165件,当庭宣判率达99.4%。
庭审采用了录音、录像记录后,庭审效率和审判法庭利用率明显提高。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每案庭审用时仅10余分钟。像昨天下午庭审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只用了13分钟,而原先采用书面记录庭审的话则需要半个小时以上。另外,录音和录像又能够确保记录下双方当事人的原句原话,有效防止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庭审笔录签字时“耍无赖”现象。
那书记员不做书面记录是否意味着“下岗”了?嵊州市法院的有关负责人说,书记员们从庭审中“解放”出来后,能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审判辅助工作中,如发送开庭传票、寄送判决书副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