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2015年嵊州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执行稳健货币政策、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深化普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推动直接融资、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7大方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涉农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总量、贷款结构、市场份额、存贷比、资产质量等5大类定量评估指标和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外部评价4类定性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评出优秀、良好、中等、勉励4个档次。
三是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年度合规经营、政策要求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出A等机构5家,其余为B等机构,无C等、D等机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信贷政策执行效果,继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