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将加大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近日,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所辖企业2014年度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评为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共1187户。
据了解,这次纳税信用评价采用计算机信息化手段,评价采用的指标数据利用税收综合征管系统的历史征管信息进行采集,共包括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95项指标,并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统计、分析、评价,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大大提高了评价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加大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其中对A级纳税信用企业将在发票领购、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便利,实行一些激励性措施;对D级纳税信用企业将实施重点管理监控,采取如公布名单、严格发票供应、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同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的评价结果将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出入境、招投标、商业信誉等各方面产生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