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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鹿山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行政诉讼法》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王喜悦 2015年05月13日 

      5月11日晚,鹿山街道邀请嵊州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庭长王宏丹进行授课,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活动,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此次学习培训会。

      王庭长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详细解读了新行诉法亮点条款,集中在行政诉讼的对象、起诉方式、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告知程序、听证程序、追责时效、送达方式、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超出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行为的效力等问题上。还从五大方面详细讲解了行政强制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整场会议学习氛围浓厚,收到良好效果。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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