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讨论的展开,“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的“奇葩证明”再次引起关注。证明亲缘关系、证明没有犯罪、证明没有超生……有的证明不仅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无证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务主体与客体的倒挂。要求个人提供诸多证明才能获得某种服务,其直接目的往往就是让服务部门免除了信息筛查成本和后续的责任承担风险,是以个人的“多劳”来换取行政部门的“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务对象的具体立场来思考行政作为,在根本上还是一种行政本位与权力本位。
在信息化时代,各职能部门之间想要实现公民信息共享,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让数据多跑路,让民众少跑腿,信息化早就为现代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提供了这样的可能和便利。之所以需要盖章、开证明等“自证清白”的事情仍旧多如牛毛,关键在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与责任推卸。
不可否认,一些特殊的证明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过多过滥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审批事项仍旧太多太繁。即便政府部门的初衷是好的,也应该在符合实际、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把本该“接地气”的公权力“最后一公里”,弄成了高高在上的“高架桥”,从而影响执行效率,也影响干群和谐,添堵地方发展。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提醒我们,在公权力的“国道”上,任何一段路程,“驾驶员”都要遵章守法、兢兢业业,来不得半点懈怠。否则,简政放权也是一句空谈。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路上,期待少一点“奇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