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4月21日-30日,绍兴、嵊州市纪委两级联动,对全市有关部门的作风建设开展了明查暗访,共查处相关违规问题14个。在此基础上,根据《嵊州市机关作风建设“五条禁令”》、《嵊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及《嵊州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分别对14名违规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等处理,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下一阶段,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将跟踪监督相关单位对处理结果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将继续加大检查频度和问责力度,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保持正风肃纪工作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严肃问责当事人,又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