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三资”管理组织网络。构建市、乡镇、村三级“三资”微机监管网络,对村级集体“三资”运行实行全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并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素质培训,乡镇(街道、管委会)代理会计、村报账员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新任村级出纳或报账员需经培训后才能上岗。
二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相继出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三江街道完善了资金使用、审批、专户存储、钱账分管、定期核对、盘点检查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三界镇制定外购物品在200元以上的支出事项,须凭税务发票或行业发票方可报支入账的强制性规定。
三是促进村级财务阳光运行。村经济合作社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布“三资”运营情况,接受全体成员监督,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村级集体产权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村经济合作社的工程建设、资产租赁和处置、物资采购、各类承包经营项目,金额较大或群众较为关注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投标,对未经招标的,村财监小组(村务监委会或社监委)不予签字盖章,农村集体“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拒绝入账,从源头上抑制“权力承包”和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