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资源 加强监管
为规范村级项目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工委会同管委会建设局、财办、三资办,统一村级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坚持事前项目报备、事中全程监督、事后严格验收等制度,用制度约束来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与知晓权,确保项目建设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前事前把好程序关。村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本年度是否实施,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在片、办同意的情况下,随会议记录决策、预算书、资金来源报表,统一报管委会申批。
二是事中把好监督关。所有上报管委会的项目,管委会经集体讨论后,进行发文立项,原则上按规定招投标,否则不予补助。村监会全程监督,施工方同时按规定将全程进度报管委会,做到明白公开、报备严谨、监督到位。
三是事后把好验收关。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管委会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主要把握项目建设决策程序、合同、工程量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