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市21个乡镇(街道)实行“一乡一所”管理体制,实现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全覆盖。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增设12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实行内部调剂;原有按区域设置的国土资源所变为按乡镇(街道)设置,仍为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不变。
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要求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主要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农民建房管理、土地登记发证、执法监察、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信访调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职能。
三是实行“双重”管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对国土资源所干部的日常管理,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街道)对国土资源所干部实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