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要关停 为补偿款花8000元租来20头八戒凑数
嵊州市崇仁镇某村村委主任吴某所经营的养猪场位于某温泉度假旅游区附近,属于禁养范围,为了多拿些补偿款,吴某竟然从外地租来生猪凑数。6月12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吴某骗取生猪补偿款数额较大,以诈骗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8年开始,吴某和妻子在嵊州市某山湾办起了一家小有规模的养猪场。由于经营得当,作为村委主任的吴某,一时成了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羊”。不过,吴某所经营的养猪场地处某温泉度假旅游区,按照生态建设要求,该地属于禁养区范围。去年5月5日,温泉度假区管委会及畜牧干部、村组织对吴某养猪场的存栏生猪数目进行了现场清点。同月8日,吴某与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了《畜禽养猪场清养关停补偿协议》,依协议管委会对吴某补偿款315920元。
时隔一年之后,侦查机关掌握到了一条吴某骗取生猪补偿的线索,随即立案侦查。经查明,2014年5月,吴某得知要对自家养猪场进行清养关停的信息后,为骗取生猪补偿,便萌生了租借生猪的想法。随后,他让人帮忙联系租赁生猪,最终从天台县以400元/头的价格租来了20头生猪,其中母猪19头、公猪1头。在工作人员组织清点完毕后的第二天,吴某就将这批租赁来的生猪运了回去。按照母猪2000元/头、公猪4000元/头的补偿政策,吴某诈骗生猪补偿款4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