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上物色卖淫信息,结果被对方骗走1000余元,王某竟到美容店劫持一卖淫女,想弄点钱花花,并一解之前被骗之恨。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1月26日晚上,王某通过QQ认识了一名女子,对方表示愿意提供色情服务,但王某要先支付1000多元。王某不知其中有诈,于是将钱汇给了对方,但对方一直没有现身。遭遇骗局,王某一直耿耿于怀,便想通过劫持卖淫女来勒索钱财。
今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王某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袖子里,然后走进嵊州城区一家美容店。进店后,王某挑了个女子,两人谈好价钱后一同进了里屋的小房间。到了小房间,王某拿出水果刀架在女子脖子上,并抓住女子的头发,将其劫持出小房间。这时,店内其他人员看见后纷纷围了过来,但看到王某的水果刀一直架在女子脖子上,大家也不敢贸然行动。
此时,店内人员趁机报了警,等王某将女子劫持至美容店门口时,110民警赶到了现场,并与王某展开周旋,最终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将其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