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垃圾中运站和垃圾站房,并由专人负责垃圾的日产日清,实现垃圾处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今年共新增垃圾站房8只、垃圾中转站4只。
二是公开选聘“保洁员”。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优秀的保洁承包者,并对选聘的保洁承包商重新划分河道保洁范围,明确保洁职责。
三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组建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的督查组,对主要河塘、道路等环境卫生情况开展定期督促检查;邀请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一只义务监督队伍来进行监督;对照保洁标准和要求,对承包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承包的保洁经费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