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张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小倩(化名)没有抵挡住诱惑,分4次从卡中取出现金1.2万元。尽管随后小倩及时将现金归还受害人,但她还是因此犯了盗窃罪。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小倩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小倩是金庭镇人。今年2月6日,她去镇上一家银行取钱,想插卡时,发现ATM机卡槽中有一张别人留着的卡,并且还可以直接取款,小倩一时没有抵挡住诱惑,分4次从卡中取出现金1.2万元。2月9日,小倩主动向金庭派出所投案,并将1.2万元赃款及银行卡还给了被害人。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其自动投案,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