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探索基层环保监管队伍管理模式,建成乡镇(街道、管委会)环保所22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印发相关指导性文件,并对履行环保所长职责、发挥环保所作用等各项工作开展上岗培训。设立专项资金66万元,对验收合格的环保所进行以奖代补。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出台《嵊州市乡镇(街道、管委会)环保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年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