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而就审审而就议
近日,市人民法院三界人民法庭在审理一桩民间借款纠纷过程中,邀请了当地两位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二位陪审员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现场提问并认真作了记录;在法庭合议过程中,两位陪审员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自建立陪审员制度以来,通过上岗培训和经常性的陪审活动,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状未曾出现。”三界法庭副庭长刘艳说。据了解,到目前,市人民法院共有85位人民陪审员,他们分别来自农村基层和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数量不断增多,2014年市人民法院陪审案件数量有1124件,陪审率占一审普通程序审的96.29%。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市人民法院从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入手,提升人民陪审员审判技能。
据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卢镔介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由于人民陪审员上岗时间不同,法院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培训。”培训活动一般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安排,市人民法院将分批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对案件进行模拟审理和探讨等,通过这些内容的培训,能够让他们在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中,从角色上逐渐转换、在思维上有所改变、在认识上不断提高。
“我是一名社区的妇女干部,一直从事社区调解工作,自2013年9月成为人民陪审员,通过到绍兴参加上岗培训,今后,我可以把学到的法律知识结合我自身的工作经验,运用到陪审工作中去。”剡湖街道越秀社区妇女主任钱爱武由衷地说。
业务培训固然重要,关键还在于审判活动如何公正司法、提升审判技能。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去年下半年,市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以完善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为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有案可审,根据人民陪审员所处职业、特长、知识结构、年龄性别和区域环境等不同的情况,市人民法院设置了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定向联系人民陪审员名册,做到有的放矢、不误庭审。人民陪审员吴明明说:“我是一名村干部,每次法院通知我去陪审,我从不推诿,哪怕最忙,我定会去参加,因为庭审也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最好一次机会。”正是由于像吴明明那样在庭审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提升,才能让全体人民陪审员从陌生变得成熟。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为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在三界、黄泽等地相继推行了基层法庭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的模式,根据人民陪审员在当地熟区域、懂方言、有威信等实际,驻庭人民陪审员在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执行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哲说:“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近年来,根据工作需要,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下一步法院将加大力度抓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更好地参加庭审、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