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时会听到个别党员干部这样的说法:吃点喝点,又没拿到自己口袋里,只是生活中的小问题,又没有违法,有什么关系呢?对此,笔者深不以为然。
确实,一些小问题只是违纪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不形成犯罪。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仅仅做到不违法远远不够,还要严格遵守党纪。有的行为,群众可以做,但党员干部绝对不能做,因为有党的纪律约束。从表面来看,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只是小事,有的仅仅只是违反了纪律,还不构成违法或者犯罪,但这些“四风”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漠视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如果不把违纪问题及时刹住,小错也会慢慢酿成大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作为成文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们必须严格党纪意识、主动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始终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尊崇和敬畏,视违纪如违法、违规如违法,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政治“红线”,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在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下施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