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履职目标承诺
1.全力以赴抓收入。2015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7.18亿元,增长8.5%。
2.千方百计保民生。统筹做好民生事业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每年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3.想方设法育财源。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正向引导”和“逆向倒逼”双向调节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推“个转企”、“小升规”,促进实体经济做强做大。
4.着眼绩效强管理。认真贯彻新《预算法》,扎实开展“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强化预算目标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调度能力。深化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5.立足本职优服务。持续开展“便民春风服务”专项行动,全面优化纳税服务。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继续开展岗位练兵,强化业务考试,以考促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市水利水电局履职目标承诺
1.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体系,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加强防汛值班和调度,迅速应对台风暴雨和局地强降雨,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2.推进“河长制”建设。全市1017条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三河”整治有关工作目标。
3.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完成上东水库等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新增农村安全饮用水4万人口。
4.加强水行政管理和执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砂资源开发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推进河道控违拆违工作。
5.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曹娥江治理(独流入海)工程,完成堤防及排涝站主体工程建设。启动剡溪江沿线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长乐江郯城段、长乐江甘霖段、长乐江长乐镇段、小舜江谷来镇段完成工程量的30%及澄潭江苍岩段、长乐江鹿山街道段完成工程量的50%。做好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6.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在水利设施现状调查的前提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今后水利设施的建设打下扎实基础,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