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对有困难的企业采取送教下乡、进企办班,方便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讲师团师资队伍力量,开展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安全知识教育,全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3.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全年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35家以上,通过“体检式”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到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责令限期整改隐患复查率100%。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举报受理率和处理率100%。
4.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矿山、危化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等高危企业和规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90%,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0%。同时,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诚信机制建设融合推进的力度。
5.及时完成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加强对挂牌隐患整改情况的指导、督查,年内完成4处绍兴市级挂牌隐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