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各类供地2500亩以上。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及时、依法、规范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全年完成具体项目供地2500亩的任务,满足各类项目用地需要。
2.完成上报农转用审批新增建设用地2000亩。积极争取新增用地指标,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拓展用地发展空间,多渠道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有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3.盘活存量土地1000亩以上。对符合城镇用地再开发改造的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等各类低效用地进行全面调查,积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年盘活存量土地1000亩以上,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完成垦造耕地8000亩。完善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土地整治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提高垦造耕地项目工程投入,强化项目实施监管,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全年完成垦造耕地8000亩。
5.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理顺与砂管办联合办公的运行机制,配合做好对砂石资源盗采、滥挖行为的巡查、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