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履职 廉洁履职
“现在农村干部规矩意识比较淡薄,违反村级零招待制度、违规发放村干部报酬补贴、违规公费旅游、违规工程招投标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现象普遍。”近日,市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勇透露,在我市2014年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占73.59%,因此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管势在必行。
据悉,自今年5月起,我市创新对农村干部的监管制度,在13个乡镇(街道)试行农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制度。7月份起,在试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实施两个月来,已有63名农村干部触犯红线受到扣分处罚,农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已显示出其震慑作用的一面。
46条“红线”约束干部不敢越轨
7月7日,我市正式发文,在全市推行《嵊州市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记者发现,负面清单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执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开展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民主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共46款内容。
陈勇介绍,如果村干部在履职时触及到了“红线”,会进行相应的扣分,而每扣一分,则扣报酬100元,当年度累计扣分满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2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扣30分的予以停职、免职或罢免职务。“如果村干部违反‘三资’管理或其他规定的,除扣分外,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理,违犯党纪的,给予党纪处分。”
“村干部哪些东西不能触碰,在负面清单中规定得很详细,它就像一条条红线,提醒我们不能越轨。”有村干部如此评价负面清单。
试行2个月,震慑作用明显
谷来镇双溪村马某有一子一女,儿子为非农户口,女儿已出嫁,户籍仍在双溪村。马某家有两处房子,一幢三层楼和一间老屋。2006年,老屋在旧村改造中被拆除。2010年11月3日,马某家订立分房协议,三层楼房子归女儿所有。2013年5月,马某以房子已归女儿所有自己成为无房户为由,到谷来镇国土所办理私人建房用地预审手续。双溪村原村主任黄某在用地预审表上签字同意申报,国土所相关人员也照此经办,马某取得了私人建房用地批文和村民建房乡村规划许可证。
但是,马某并不符合无房户条件,虽然订立了分房协议,却并没有分户。原村主任黄某在马某户口簿中户籍人员与私人建房用地预审表中申请人员情况不一致,现有房屋占地面积漏填等情况下,就签字同意申报,导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依据其错误信息办理了相应的用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当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17日,马某的私人建房用地批文被依法撤销,3月31日,村民建房乡村规划许可证也被依法注销。
在这次事件中,双溪村原村主任黄某因未正确履行职责,提供错误信息,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拟对其党纪立案;现任村支书卞某负有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5分;现任村主任黄某某负有间接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3分。
谷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仲江告诉记者,谷来镇是负面清单试行单位之一,他们严格按照清单内容监管村干部,对违反清单规定的,毫不留情,截至目前已有8名村干部受到扣分处理。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全市13个试行乡镇(街道),至目前已有63人次受到相应的扣分处理,除1人扣10分外,其余分别扣1-5分,其中1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除扣分外再被扣年终考核奖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