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市教普〔2015〕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将拟推荐绍兴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和群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可用书面形式或直接向市教体局普教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我们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限为5天。联系电话:83032243。电子邮箱:jtjpjk@163.com。
1.先进集体:
嵊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先进工作者:
周萍娟 嵊州爱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李沈军 三界镇蒋镇学校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