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过DNA比对最终锁定小偷
贵州人潘某与同伙在甘霖镇一户人家行窃时,把这户人家当成了自己的“家”,不仅烧面吃,其中一个同伙潘某某(已被判刑)还在那里睡了一觉。公安机关经过DNA比对,最后锁定了作案人。7月28日,潘某因犯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3年10月24日上午7点,甘霖镇甘一村的刘先生接到邻居的电话,说他的家里进小偷了。刘先生立即赶回家,发现家里一片凌乱,放在二楼房间电视机柜子里的5条软壳利群香烟和一盒古币(30枚铜质的通宝钱币)、衣柜里的4条软壳利群香烟及4条软壳中华香烟被窃。而更让刘先生意外的是,小偷居然还在他家的厨房里烧了榨面吃,还喝了放在冰箱里的啤酒。
最后,警方根据小偷吃面条时留下的一些物质,经过DNA比对,很快锁定了潘某和潘某某等人。在证据面前,作案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2013年10月23日,手头缺钱的潘某、潘某某及另一人从上虞坐车来到甘霖镇伺机作案。到甘霖镇时已是晚上,他们在甘一村发现刘先生家的房子没有开灯,想想应该没有人在,便决定偷刘先生家的东西。
三人先是翻越围墙进入院子,接着爬到二楼阳台,经窗户进入房间。潘某等三人进入房间翻找值钱的东西。翻着翻着,三人觉得肚子饿了,他们便在刘先生家的厨房里找吃的,找到了榨面煮好后拿到三楼去吃,吃完后将碗筷放在了三楼的衣柜边。
在刘先生家作案得手后,潘某某因翻越围墙时手受伤,便在刘先生家的三楼睡觉休息了。潘某和另一人则又去附近的人家继续偷窃。直到第二天凌晨,潘某再回到刘先生家把潘某某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