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王先生由于疏忽大意,将本要汇给胡小明(化名)的10万元钱汇到了相小明(化名)的账户上,所幸3小时后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收款人,拿回了错汇的款项。
温州的王先生与嵊州崇仁镇的胡小明是相识多年的生意伙伴。2015年7月28日10点43分,两人在谈好交易后,王先生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把10万元工程款打给人在广西的胡小明。
过了半个小时后,王先生接到胡小明的电话,称没有收到这笔款项。一听这个消息,王先生顿时慌了神,赶紧查看汇款记录。这才发现自己汇款时粗心大意,把10万元汇到了同名不同姓的相小明账户中。
王先生赶紧联系胡小明,让其到银行询问是否能追回款项。随后胡小明联系了银行,但银行表示这是由于王先生本人操作失误造成的,银行不提供追款项目,也无法把款项转至胡小明的账号。
得知这个情况后,人在广西的胡小明只好通过其父母向崇仁派出所报了案。接到报警后,崇仁派出所教导员吕文浪立即进行信息核查,在核查中他发现了一个巧合,原来错收款人相小明也刚好为崇仁镇升二村人,和报案人胡小明都是崇仁镇人,现在新昌打工。
这个巧合让吕文浪感到惊喜,他立即驱车去了新昌,通过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了正在务工的相小明。当吕文浪向相小明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相小明表示由于没有开通银行卡手机提醒业务,还不清楚有这么多资金汇入,甚至还怀疑眼前的民警是不是骗子。
随后相小明和民警来到银行对自己的账户资金进行了核实,在查得确有一笔10万元的账单从王先生的账号转入后,相小明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工作。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胡小明拿回了误打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