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市人民法院获悉,4日晚上,我市查获首例布控车辆。
由于被执行人楼某波在2014年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被执行人楼某波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且其名下的浙DMJ133车辆也去向不明,导致执行陷入困境。为强化执行手段,市人民法院对楼某波名下的浙DMJ133车辆通过执行管理系统实施布控。
8月4日晚上19时,高速嘉兴支队二大队在王江泾收费站将胡某驾驶的浙DMJ133车辆成功拦截,并当即通知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干警随即赶赴现场,完成交接手续后,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据悉,从去年10月份开始,市人民法院已对20余辆汽车进行布控,这是首例由公安高速交警协助查控成功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