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局总结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创设“忠诚领航、卓越至臻”的嵊州公安精神,凝聚公安队伍的向心力。一是强化工作执行力。出台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对工作不力,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红黄牌督办的形式,予以警示督办,责任追究。
二是实行督查公示。建立量化督察管理考核系统,实行“日通报、周点评,月研判”制度,围绕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内部管理三大方面开展监督督察,并及时运用数据信息分析队伍现状。至目前,共编发网上督察通报43期,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98个。
三是深化督查问责。制定《嵊州市公安局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考核评定不称职、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等中层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平职调整、停职、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处理。现已对全局118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全方位考察,对排名靠后的8位中层干部,分别由分管局领导进行督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