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发文规定,“小升规”企业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目前,我市对2014年度首次上规模企业和2013年度小升规目前仍在库的企业集中减征社保费575.6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356.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19.26万元,惠及103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