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政办发〔2013〕91号《关于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意见》及嵊政[2015]24号《关于印发2015年嵊州市“规下升规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社会资源利用绩效评估及运用,引导企业上规,现将嵊州市2015年用地10亩以上、月均国税应税销售低于20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名单分三类予以公布。
嵊州市“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50亩用地以上规下企业名单
20-50亩用地规下企业名单
10-20亩用地规下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