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体系统良好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三严三实”“三新”的要求,近日,市教体局重新修订并出台了嵊州市教师行为新“十不准”。
据了解,教师行为新“十不准”中分别增加了相关内容。如第四条增加了“不穿透视装、无袖衫和超短裙”;由原来的“不在教学区域内吸烟”改为“不在学校内吸烟”;“不准观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络内容”。第五条,表述为“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参与打牌、搓麻将等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去校外健身、从事第二职业。”第九条,关于有偿家教问题,增加“严禁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这样的表述要求更高、内容更全,也更加明确和规范。
教师行为新“十不准”从今年8月10日起执行。市教体局要求各校落实“四个到位”,即传达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执行到位,对违反教师行为新“十不准”行为的教师个人及所在学校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