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市教体局出台师德建设量化考核管理“新办法”,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行为实行量化考评,使全市在职在编教师(职工)的师德行为有了对照标准。从本学期起,这种对全市教职工师德具有较强约束力的“考核”将全面实施。
该“新办法”规定,有五类情况将直接影响教师个人师德量化考核结果的认定:一是违反社会公德;二是不遵守规章制度;三是不完成教育任务或加重学生负担;四是进行有偿家教或损害学生利益;五是不参与师德建设活动。
据悉,该“新办法”考核每年将举行一次“师德大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满分为100分,96及以上分为优秀,86-95分为良好,76-85分为合格,7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并在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同时,量化考核计分结果直接与教职工的奖惩挂钩,对达到聘用合同书规定解除聘约条款的,还将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