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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无违建政策问答之对农村农民附属用房临时建筑审批有哪些政策?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5年08月28日 

农村村民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各镇乡(街道)可根据规划、国土部门授权审批临时建筑,临时建筑应利用房前屋后无纠纷的建设用地建造,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米(一层),立面、屋顶应与住宅、环境相协调。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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